我是七七年开始做生产队会计的,对当时每个劳动力一年的总收入还记忆犹新。那时候都实行大寨记工法,就是记时不记分,不管壮劳力还是半劳力,出勤一整天都记10小时(早工2小时、上午3小时、下午5小时)忙的时候也能实行包工,能干的人每天能挣30多工时,每月底开全体社员会评一次工分,最髙分每10小时为13分工,半劳力一般8分或9分工不等,年终核算时记工员把记工表送我这里进行核算,我记得有十多个人每年都挣5百多到6百个工日。77年劳动单价5毛8,最多的人也就是300来块钱,78年劳动单价7毛2,79年是8毛1。80年小岗风刮到了我们那,把人心刮散了,分田单干了。刚买1年多的手扶拖拉机废铁价钱卖给人家去了,大队50马力的拖拉机以及那么多的配套农机具都放那锈成废铁也卖了。大队综合厂也倒得了。
我生长在乡场上,虽不是农民,但周围邻居,一条街上95%都是农民,因此,对六七十年代农村还是比较熟悉。
当时,农村干活,集体出工,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,凡年滿16岁,都可以出工干活,每天由生产队记分员登计记工分。一般青壮年,做一天,记10分,年龄大的,记工8分。天晴才出工,下雨天休息,没有工分。每个农民,实行年终诀算,10分为一个工,除去雨天和节假日,一个人,一个月最多也就25个工。条件好的生产队,有副业收入,每个工(10分),约有七八毛,上1块钱的生产队极少,一年下来一个全劳力也就200多元,算比较富裕的生产队了。条件一般的生产以,每个工约五六毛,一年下来也就150元左右。条件差的生产以,每个工在兩三毛左右,一年来还不到100块钱。有的家庭人口多,全劳力少,干了一年,年终诀算收入为负,不仅没有一分钱收入,反而要倒补生产队的钱,称为“倒补户”。
当时,全国农民生活都极其艰苦,粮食不够吃,收入很低,生活质量差,普遍日子都不好过。改革开放几十年,取消了人民公社,实行包产到户,发生翻天覆地巨变,才有了今天农民幸福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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